金融消耗者知情权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增强金融消耗者权益;な虑榈闹傅家饧坊ǖ慕鹑谙恼叩陌讼罨救χ。详细来说,金融消耗者知情权是指金融机构应当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实时、真实、准确、周全地向金融消耗者披露可能影响其决议的信息,充分提醒危害,不得宣布强调产品收益、掩饰产品危害等诓骗信息,不得作虚伪或引人误解的宣传。
一、案例概述:
以包管行业为例,2019年,某人寿包管公司通过某包管经纪署理公司微信平台销售一款短期康健包管产品。宣传页面显示“首月0元”“限时特惠 首月立减100元”等内容。然而,现实上这并不料味着消耗者获得了保费优惠,而是首月不收取保费,将整年应交保费均摊至后面的11个月。这种宣传方法给消耗者造成了少交保费的错觉,属于虚伪宣传,损害了消耗者的知情权。
二、案例剖析:
在这个案例中,包管公司和包管经纪署理公司使用“限时特惠”等宣传手段,给消耗者造成了保费优惠的假象。然而,现实上消耗者并没有获得真正的优惠,只是将整年的保费分摊到了后面的月份。这种行为违反了金融消耗者知情权的原则,没有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向消耗者披露真实、准确、周全的信息,也没有充分提醒危害。
三、危害提醒:
金融消耗者在购置金融产品时,应当坚持小心,仔细阅读条约条款,相识产品的真真相形。同时,金融机构也应当增强自律,遵守相关执律例则,以忠实、准确、周全的方法向消耗者披露信息,;は恼叩闹槿。当消耗者发明自身知情权受到损害时,可以通过正当途径举行投诉和维权,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别的,金融消耗者还需要提高自我;ひ馐,相识金融产品的特点和危害,凭证自身需求和危害遭受能力做出理性决议。同时,金融机构也应当增强危害教育,资助消耗者提高危害识别和提防能力。